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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.10.28 新闻来源: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 | |||
这是广州首例国企、三甲医院就业体检违规查乙肝同时被判败诉的案件 因被强制检测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,区域服务主管降为保洁员不算,“病情”还被公之于众!广东小伙怒上法院讨说法。近日,此案有了初步结果——企业与体检医院双双一审败诉,各须赔偿5000元的同时,还要以书面形式向其赔礼道歉。 这是广州首例国企、三甲医院就业体检违规查乙肝同时被判败诉的案件。 查出乙肝后被降职 2007年1月4日,王文(化名)开始供职于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(下称“白云中心”)。2010年8月,王文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员工体检,由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上门服务,在他拿到自己的健康检查报告后,发现上面写着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。此后,他被调离原来的岗位。 据王文称,体检过后,他不仅落选其所在的环境绿化保障部进行的竞聘,还由原先保洁主管的职位降职为保洁员。最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白云中心在获知其患乙肝后,对乙肝患者强制放假15天,并将他和其他11名乙肝患者的名字写在部门黑板上。 “如果不是医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,并将该检测结果告知用人单位,我怎么会遭用人单位种种‘变着法子的’的就业歧视。医院、企业的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表现,应该为他们的行为负责任。”王文说道。 2012年8月,王文同时将违规体检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、违规体检单位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诉至法院。 两被告各判赔5000元 近日,王文收到白云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书,白云区法院认为白云中心在原告没有提出检测乙肝两对半的前提下,安排原告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,并公开原告的检测结果,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,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,需赔偿原告5000元精神抚慰金外还需书面赔礼道歉。 据悉,2012年11月,王文已收到越秀区法院的判决书: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在未经当事人要求的情况下,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,并将体检报告交给他人,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。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外还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。 王文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。 “在这个案子中重要的并不是赔偿金,而是体检医院、企业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错误。” 王文的代理律师刘建华认为:“此案经过了两个投诉、三个诉讼,法律程序几乎用尽、走完,实属不易。希望作为企业、医院能够遵纪守法,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。尤其是国企、知名企业更应该为社会做出表率,平等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,传播正确的价值和理念。” 一直从事反歧视的公益人士郭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在国家已明确禁止检测乙肝的情况下,个人的事后监督,例如投诉、起诉等方法对维护自己的权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。在本案中当事人通过诉讼不仅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,还有对方的公开赔礼道歉,对当事人来说也是另一种方式的慰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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