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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3.10.28 新闻来源:河南大豫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 | |||
赵某与蒋某系夫妻,两人都有一份理想、稳定的工作,还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女儿,本是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。但2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,赵某与刘某相识,并发展为情人关系。在与刘某交往的过程中,赵某瞒着妻子为刘某花费了数十万元,用于购买轿车、房屋等。 但纸包不住火,不久后蒋某发现了丈夫与刘某间的不正当关系。在和丈夫激烈争吵之余,为讨回此前丈夫所花的钱,蒋某上门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得利,遭到刘某拒绝,双方因此发生了严重的肢体冲突。见索要无果,赵某与蒋某遂诉至阳新县人民法院,要求刘某给付40万元。 阳新县人民法院认为,当事人双方情绪紧张,各自家庭内部又发生新的激烈矛盾,且蒋某多次带人去被告家纠缠、打人,如处理不当,极有可能导致双方家庭之间的暴力冲突乃至刑事案件的发生。因此在处理该案时,阳新法院十分重视,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对赵、刘的行为给予耐心说服教育,给刘某细致讲述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和婚姻法基本精神,引导蒋某用宽容、仁厚的心态面对发生的情况,同时给赵、蒋夫妻安排一次温馨浪漫的“约会”,让他们回忆曾经的温馨时光。最后,蒋某原谅了赵某的过去,赵某也发誓痛改前非,保证好好珍惜家庭。 最终,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,刘某一次性给付赵某、蒋某16万余元。 据悉,原告的女儿因家庭恢复了往日的宁静,能安心学习,积极备考,被报送某重点名牌大学。 这也是阳新法院处理的首例因婚外情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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